自去年浙江省海寧市成為省級要素配置市場化改革試點和全省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率先在全省啟動兩大改革以來,海寧市司法局緊緊圍繞改革試點核心,根據商務中心整理、精簡、下放三步走的簡政放權工作思路,全面整理、調整和取消本局行政審批事項,承接省級和嘉興市下放的審批事項,審改工作得到有效推進。2013年共辦理非行政許可審批(初審)事項23件,榮獲2013年度海寧市依法行政先進單位,嘉興市司法行政系統2013年度行政執法工作先進單位(部門)和2013年度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
  整理、精簡、承室內裝潢接三步走,有序推進
  1、全面徹底清理審批、中介事項。結合工作永慶房屋實際,進一步清理和規範職權範圍內的非行政許可事項,提出擬保留、調整、取消的審批事項目錄。事項設定原則上以《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為依據,取消實際上發生數量少,且難以發揮有效作用的“公證員變更執業機構初審”這一審批事項。根據市政府公佈的保留中介項目,清理規範審批項目涉及中介環節,要求中介機構提供一次性告知書及收費承諾,進一步規範中介服務行為,實現“服務項目、服務時間、服務收費”三減少,服務質量、服務效率雙提升。
  2、創新轉變打造後續監管模式 。根據2013年海寧市政府公佈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加強調查研究,轉變工作思長灘島路,對被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建立後續管理制度,正確處理好科學管理與強化服務的關係。一是創新管理理念和方式。以為群眾提供優質公共法律服務為宗旨,重在為申請人提供咨詢解答服務,對申請材料提供“初審”提醒服務,以及將符合形式要件的材料幫助提交至有權審批的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等。二是變事前審批為事後監管。依據“寬進嚴管”工作方針,強化動態管理,完善投訴舉報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督促違法違規行為的及時整改。去年海寧市司法局依法對全市9家律師事務所、7家法律服務所和全體執業律師、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服務和案卷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共抽查2012年律師業務案件卷宗232件,其中被綜合評議為好和較好的比率達到83.2%。三是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積極主動與上級部門溝通聯繫,為上級部門審批提供重要信息和意見,同時根據掌握的信息,及時採取和調整相應的監管措施。2013年,海寧市司法局將“公證員變更執業機構初審”審批事項被取消情況及時上報嘉興市司法局,並根據市局要求將協助初審職能調整為服務辦理。
  3、三舉措規範承接事項辦理。一是根據嘉興市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和嘉興市司法局相關會議要求,出台《海寧市司法局行政審批層級一體化改革承接嘉興市下放審批事項實施方案》(海司〔2014〕1號),完成1項行政許可和4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下放事項的交接工作,規範承接事項具體操作。二是針對省廳直接交辦及嘉興市局委托下放審批事項,重新梳理相應的職權目錄和工作流程,落實責任部門,並及時通過網絡向社會公眾公告,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Ice-O-Matic製冰機。三是組織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就承接事項的具體辦理開展業務學習,自覺接受嘉興市局對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業務指導和培訓,確保本局辦理承接事項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將承接事項的審批結果和情況於每季度末月的26日前向市局報備,並定期彙報各項工作情況,報備彙報情況納入年度考核。對延遲報備或不報備造成嚴重影響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過錯責任。
  明責、放權、提速三連環,全面出擊
  1、理順審批權限,調整部門職能。進一步梳理明確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職權目錄,理順內部審批權限關係,依法整合各項行政審批職能,實現行政審批職能向一個科室集中, 除法律援助申請審批外,由法律服務管理科統一受理、辦理和送達。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法律服務管理科直接辦理的管理模式,實現部門全部審批事項“一個科室集中,一個領導分管,一個窗口對外,一枚公章辦結”運作機制。
  2、整合優化資源,予惠方便群眾。積極配合集中行政審批權制度的探索發展,優化整合海寧市司法局與市行政服務中心資源,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將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委托給市行政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集中行使,實現窗口硬件和人力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對不需要現場勘察、集體討論、聽證、鑒定和專家評審的,形式要件審查符合要求的審批事項,充分授權窗口受理後直接辦理,進一步方便群眾,提高政府整體行政服務效能。
  3、梳理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能。將海寧市司法局職權範圍內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辦理條件、申報材料、辦理程序、流程圖、辦理時限等各項內容報市審改辦審核,規範行政審批行為。縮減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事項辦理時限控制在7個工作日內,平均提速達到85%以上。
  ?公平、公開、公正三原則,以“權”限權
  1、建全監督機制,規範權力運行。以釐清相關內設機構職責為切入點,堅持規範權力與落實責任相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局法制部門在行政審批中的監督作用,實行行政審批一審一核制,完善審批流程。
  2、完善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務。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暢通公開渠道,通過市司法行政網站公告行政審批事項、申請條件、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理時限等,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司法行政行政審批的知情權、監督權,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3、落實責任追究,嚴格依法追責。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授予的權限,依法行政、規範辦事,切實提高行政服務效能。對照行政責任追究制,防止腐敗行為的發生。
   (胡潔 吳琛禕)  (原標題:海寧市司法局“三字訣”推動審批制度改革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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